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2,544,222.99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72,791,115.2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分配,预案如下:

2023年8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启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天然气利用政策(征求意见稿)》,与2012年“利用政策”相比,新政策拓宽了天然气利用领域,优化了利用方向,促进了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10月,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上海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加强管输气价格管理,以促进城镇管道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

当前,污水处理行业发展比较成熟,行业集中度不高,具有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化不足、区域分散等特点。存量项目提标改造工程、污泥无害化处置及精细化管理是近些年行业发展重点。

2023年11月,《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出台,指导意见重视规范与监管,促进项目高效运营。新机制将带来新机遇,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大众交通是上海和长三角区域重要的综合交通服务供应商。2023年6月,重新制定的《上海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开始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解决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规范本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及服务活动提供了依据。

公司所处危险品运输行业格局呈现小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低的特点。近年来监管部门出台多项监管政策,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储与运输安全监管,包括对增量资质严格限制,对存量企业严格监管。在持续性严监管背景下,中小企业的合规成本、运营成本将显著增加,缺乏规模效应、合规性较差的运输企业将被加速淘汰,行业整合空间较大。

2023年上半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并于10月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为实体经济提供特色化、专业化金融服务。此举可能对行业带来监管力度更强、同质化业务监管思路更加统一、面对金融消费者的业务监管要求更加严格三方面的影响。

上半年,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香港联交所推出新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机制,对《主板上市规则》进行了补充,进一步扩大了香港市场的上市框架,为高科技、高增长潜力的公司在香港上市融资提供了更多便利。下半年,《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发布,北交所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为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

报告期内,国务院发布私募基金行业第一部行政法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中国证监会就行业最高部门规章《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至此,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监管体系及监管力度进一步升级,行业迈向规范化、差异化发展之路。

公司以“公用事业、金融创投”业务双轮驱动,构成了公司主要利润来源。其中公用事业包括(1)城市燃气、(2)环境市政、(3)城市交通、(4)物流运输;金融创投包括(1)非银金融服务、(2)创投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从事天然气下游需求端的城市燃气业务,包括居民及商业用气,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燃气销售和燃气安装工程服务,经营模式为向上游供应商购买气源后,通过自建城市管网销售给终端客户并提供相关输配服务。上海地区供气结算方主要为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上海以外地区供气结算方主要为中石油和中石化。经营范围集中于长三角,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以及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分别是上海浦西南部、江苏省南通市区唯一的管道燃气供应商,在上海市以及长三角地区较有影响力。上海大众燃气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约7,000公里,服务燃气用户约200万户;南通大众燃气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超过3,000公里,服务燃气用户超64万户。报告期内上海大众燃气实现天然气销售量10.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92%;南通大众燃气实现天然气销售量3.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13%。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以ERP为抓手,与行业多家单位合作,积极探索多元发展的延伸服务;持续加大在燃气保险、灶具、报警器等增值业务方面的推广力度,提升燃气增值服务收入占比;持续做好购销差和表具管理工作,强化账款管理水平,积极推行预存款销售模式,稳健推进组织架构标准化。

公司于环境市政领域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及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污水处理业务主要为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目前公司下属多家污水处理厂分别由子公司大众嘉定和江苏大众运营。公司当前运营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以BOT方式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上海翔殷路隧道。

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模式为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初期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物理、化学及生化处理,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后排放入相应受纳水体的全过程。通过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核定水量和单价,定期结算。目前公司在上海、江苏共运营9家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为44万吨/日。其中,子公司大众嘉定日处理规模为17.5万吨,出水标准达到上海市最高污水排放标准的一级A+;子公司江苏大众目前业务主要涉及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贾汪区和沛县及邳州市四个区县和连云港东海县,总处理规模达到26.5万吨/日。

翔殷路隧道现处于运营期,是联通上海浦江两岸的重要越江通道之一,年车流总量近2,250万辆次。公司组织对隧道的日常营运养护维修及安全管理,以保障隧道畅通和安全运行。除此之外,公司当前无其他在建或拟建市政项目。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能耗和设备管理系统,推进智能化管理通过对设备精细化保养,保障持续稳定运行,降低运维成本。稳步推进存量项目的增能技改。积极对外拓展行业优质项目,进一步拓宽并优化公司在环境市政的业务布局。

公司的城市交通服务业务以综合交通运输为核心,由大众交通运营。主要围绕出租车运营、汽车租赁等细分市场发展,提供出租车和汽车租赁、道路客运、旅游包车等综合交通配套服务。截至2023年末,大众交通在上海市拥有出租汽车6,793辆以及租赁车3,434辆,并通过“大众出行”平台打造智慧交通。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积极探索传统出租汽车行业+互联网模式,结合“大众出行APP”、“96822”服务热线等功能,深化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积极落实扁平化管理机制,推进中心化进程,深度赋能平台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率。

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是一家为货物运输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现代服务企业,拥有上海市危险品运输(二类易燃气体)资质,是上海市最大的第三方专业配送LPG的物流公司,报告期内,新设专业危险货物运输全资子公司大众物流配送,开展对危化品运输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大众运行物流拥有车辆管理系统、智能调度系统、营运管理系统、TMS系统等多个管理系统,通过“大众物流APP”及“96811”调度平台提供高效的服务质量和标准化的结算机制。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通过自建的大众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大众供应链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整合社会多种物流运作资源的“互联网+供应链”管理示范新业态和新模式;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加速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和供应链深度融合,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物流用车服务。

非银金融服务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大众保理及大众商务运营,主要包括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等。大众融资租赁主要向客户提供售后回租和直接租赁服务,以收取净息差为主要盈利来源。报告期内,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迅速,保理业务稳步推进,平台金融取得突破。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继续推进“科技驱动、小额分散”的消费金融合作模式,针对细分市场做精做透;借助国产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的趋势,深化供应链金融业务,持续扩大业务规模。

公司的创投业务主要通过直投及参股专项基金、私募基金等多种渠道,进行多领域投资,涵盖PE类、并购类、二级市场定增等投资标的多阶段。公司参股的创投平台主要有4家,分别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借助优质投资平台进行直投和跟投,同时发挥公司产业资源优势实现协同整合效应;强化投后管理工作,通过多渠道为资本和项目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增加项目退出概率,提高投资资金的运用效率,创造稳健的投资收益。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03亿元,较上年同期57.68亿元增加了9.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5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4年3月18日以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人数3名,实为3名,监事会主席赵思渊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3. 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2,544,222.99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72,791,115.2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分配,预案如下: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才能实施,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1)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管理层分析客观、具体。

(4) 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7《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采购天然气、液化气等物资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4)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出售物资、提供工程施工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5)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6)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本公司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7)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劳务等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监事赵思渊按规定予以回避。

(8)同意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监事赵思渊按规定予以回避。

(9)同意本公司委托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对本公司的资产提供运营、修理等服务,及向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出租房屋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监事赵思渊按规定予以回避。

(10)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大众保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监事赵思渊按规定予以回避。

(11)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监事赵思渊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8《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9《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1《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同意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4《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4年3月18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非执行董事史平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汪宝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6.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2,544,222.99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72,791,115.2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分配,预案如下:

上述事项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才能实施,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重修〈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7《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07《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采购天然气、液化气等物资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史平洋按规定予以回避。

(2)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史平洋按规定予以回避。

(3)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史平洋按规定予以回避。

(4)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出售物资、提供工程施工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史平洋按规定予以回避。

(5)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6)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本公司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史平洋按规定予以回避。

(7)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劳务等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

(8)同意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

(9)同意本公司接受大众企管及子公司运管、修理等服务,及向大众企管及子公司出租房屋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

(10)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大众保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

(11)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8《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公告》);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9《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2《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3《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董事会意见: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3.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4. 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1《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同意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27.审议《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8. 审议《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总裁梁嘉玮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张荣峥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0.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23-01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外董事会还确认了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请香港嘉源律师事务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港交所上市规则培训。

张荣峥,女 197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任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常务理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1)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采购天然气和液化气等物资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4)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出售物资、提供工程施工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5)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6)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本公司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7)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劳务等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8)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9)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接受大众企管及子公司运管、修理等服务,及向大众企管及子公司出租房屋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0)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大众保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1)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 公司4名独立董事姜国芳、李颖琦、杨平、刘峰事先详细了解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对有关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3.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9、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169,989万元,净资产357,42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535,679万元,净利润98,219万元(以上均为未审计数据,合并口径)。

6、主营业务: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天然气管网及其输配设施(含西气东输),投资改造、管理煤气管道、煤气制气企业。

9、截止2023年12月31日,燃气集团总资产1,086,209.96万元、净资产928,403.43万元、营业收入53,416.62万元 、归母净利润628.48万元。(以上均为未审计数据)。

9、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73,798.76万元、净资产73,907.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03.45万元、净利润1,684.66万元(以上均为未审计数据)。

7、主营业务:企业经营管理咨询、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出租汽车、省际包车客运)、相关的车辆维修(限分公司经营)等。

1.鉴于上海大众燃气是对本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同时上海燃气持有上海大众燃气5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海燃气作为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液化气等物资,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工程施工及劳务等,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租赁不动产、采购商品及劳务服务等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鉴于燃气集团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本公司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及服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同时兼任大众交通董事,且本公司系大众交通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劳务等服务事项,以及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等向本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4.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委托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对本公司的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修理等服务,以及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不动产等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5.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子公司大众保理向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6.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向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等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的原则确定购销价格;

(二)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三)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及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四)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出售物资、提供工程施工等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五)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六)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及劳务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七)本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租赁不动产、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八)本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向出租不动产、出售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九)本公司接受大众企管及子公司运管、修理等服务,及向大众企管及子公司出租房屋等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十)本公司子公司大众保理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十一)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2024 年公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可以保障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签署协议等交易相关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年度内新增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提供担保,累计担保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00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50亿元。担保协议签署日期、地点视被担保人的需求情况而定。

2、由于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协议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仅限于本公司下属各级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不受本条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限制)。

以上额度调剂可以在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用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

4、经营范围:投资运营城市自来水供应及污水处理工程,投资固废处理工程基础设施,资产经营,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5、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711.6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1.64万元、负债总额148.30万元、净资产48,563.3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016.06万元。

4、经营范围:接纳并处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环境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投资咨询管理,商务咨询,财物咨询。

5、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4,911.7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3,635.8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990.85万元、长期借款总额2,788.72万元、负债总额22,312.41万元、净资产42,599.3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2,009.77万元、净利润11,774.87万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