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备考知识

  (1)教育具有鲜明的等级性,统治者掌控着政权,能不能接受教育和接受什么样的教育,是由其社会地位所决定的;

  (2)教育的目的是为统治者服务,知识的实用性不被重视,主要学习的是儒家经典和一些伦理道德规范;

  (3)教育过程是通过对儿童管制、灌输来进行的,不考虑结合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过分注重经典的识记和背诵,具有一定的刻板性和专制性。

  (2)小学教育的基础性,具体包含社会发展层面的基础性、个体发展层面的基础性、课程内容层面的基础性;

  教育的历史性表现在,在不同的社会或同一社会不同的历史时期,教育的性质、目的、内容等都是各不相同的。

  教育虽然要受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制约,但是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又具有其相对独立性。

  (1)神话起源说:教育与万事万物一样,都是由人格化的神所创造的,教育的目的就是体现神或天的意志,使人皈依于神或顺从于天;

  (1)非独立性:原始社会的教育活动是在生产生活实践中进行的,没有特定的教育场所和专职教育人员,教育的手段仅限于言传身教,主要是一种口耳相传的形式。

  (2)原始性:原始社会的教育同生活结合在一起,是多方面的。只因当时生产力很低,社会生活简单,所以教育的内容也较贫乏,教育的组织和方法都还处在萌芽状态。

  (3)平等性:原始社会的教育没有阶级性,所有成员都平等地接受教育,教育的内容只因年龄、性别和劳动分工不同而有差别。

  (4)普及性:原始社会教育的目的主要是传递生产经验,帮助年轻一代适应社会生活,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制造生产工具的经验、公共生活的规范、艺术和宗教教育。

  (5)教育的阶段性依然存在。在近代西方国家,教育的世俗化虽然有了一定的进展,但宗教教育和阶级教育仍然占据主导地位。

  (1)重视早期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目前世界许多发达国家十分注重发展学前教育,实施早期教育、超常教育和英才教育;

  (4)个体主观能动性,个体主观能动性是人的身心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促进个体发展从潜在的可能状态转向现实状态的决定性因素。

  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从需要的角度看,情绪是原始的、低级的态度体验,与生理需要是否满足相联系,是人和动物共有的;情感是后继的、高级的态度体验,与社会需要是否满足相联系;

  情绪是感情的基础,情感离不开情绪。情感依赖于情绪,人的情感是在大量的情绪体验的基础之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也是通过情绪表达出来的;

  对人类而言,情绪离不开情感,是情感的具体表现。情绪也依赖于情感的变化。情绪受已经形成的情感及其特点的制约。

  (1)胆汁质,表现为直率、热情、精力旺盛、表里如一、刚强,但暴躁易怒、脾气急、易感情用事、好冲动;

  (2)多血质,表现为活泼好动、反应迅速、热爱交际、能说会道、适应性强,但稳定性差、缺少耐性、见异思迁,具有明显的外向倾向、粗枝大叶;

  (3)粘液质,表现为安静、稳重、踏实、反应性低、自制力强、话少、适于从事细心、程序化的学习,表现出内倾性、可塑性差、有些死板、缺乏生气;

  (4)抑郁质,表现为行为孤僻、不善交往、易多愁善感、反应迟钝、适应能力差、容易疲劳,性格具有明显的内倾性。

  (1)课程计划,是根据教育目的和不同类型学校的教育任务,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教学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包括课程设置、学科顺序、课时分配、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

  (2)课程标准,是国家根据课程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有关某门学科的内容及其实施、评价的指导性文件;

  埃里克森把人的一生发展划分为8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发展任务和存在的心理社会危机,具体如下:

  (8)完美无憾对悲观绝望感(成年晚期60岁以后),该阶段的发展任务是获得完善感,避免绝望与沮丧。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皮亚杰认为儿童在5岁以前还是“无律期”,顾不得人我关系,而是以“自我中心”来考虑问题;

  (2)权威阶段(5—8岁),也称作“他律期”。该时期的儿童服从外部规则,接受权威指定的规范,把人们规定的准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而且只根据行为后果来判断对错;

  (3)可逆性阶段(8—10岁),儿童已不把准则看作是不可改变的,而把它看作是同伴间共同约定的;

  (4)公正阶段(10—12岁),儿童开始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公正的奖罚不能是千篇一律的,应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

  (1)行为改变的基本方法,有强化法、代币奖励法、行为塑造法、示范法、消退法、处罚法、自我控制法等;

  (1)教学的首要任务是使学生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形成基本技能、技巧,其它任务的实现都是在完成这一任务的过程中和基础上进行的;

  加里培林将智力技能的形成分成五个阶段:一是动作的定向阶段;二是物质与物质化阶段;三是出声的外部言语动作阶段;四是不出声的外部言语动作阶段;五是内部言语动作阶段。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提高思想品德修养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具体体现在以下三点:

  (2)定向功能:学习动机以学习需要和学习期待为出发点,使学生的学习行为在初始状态时指向一定的学习目标,并推动学生为达到这一目标而努力学习;

  (3)维持功能: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学习是认真还是马虎,是勤奋还是懒惰,是持之以恒还是半途而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习动机的水平。

  (1)通过课堂教育实施美育。具体来说,包括美术课、音乐课、数学课、语文课、自然课、手工课课劳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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