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欧普照明定位于绿色节能智慧照明企业,主要从事家居照明灯具、商用照明灯具、光源及控制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逐步转型为照明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以渠道下沉拓展销售触角,以整体方案体现增值服务,以多元渠道打通线上线下,以海外拓展扩大品牌影响。公司基于丰富的产品类型,选择了“自制+OEM”相结合的方式,紧跟市场动向、严抓生产控制、加强研发投入,满足市场多元化、高品质的需求。

从产品类型来看,照明器具可分为光源、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公司主要产品为光源和灯具,同时也提供照明整体解决方案。

从应用领域来看,照明行业可分为通用照明领域和特殊照明领域。通用照明包括家居、商店、办公、酒店、市政设施、工业、景观等常见的场景;特殊照明包括汽车、应急灯等专业领域。从公司产品特性和应用领域来看,公司属于通用照明类企业。

就照明行业而言,上业主要涉及 LED 芯片、电子元器件、塑胶、五金、包装材料等原材料提供商。一方面,照明应用厂商销售规模的扩大,将刺激其对上游原材料的需求,从而带动上游厂商的销售增长。另一方面,照明应用厂商的产品直接面向消费者,因此能够感知消费者的需求变化,从而融入其新产品的开发设计之中,新产品的应用开发必然对原材料性能提出新的要求,该等信息反馈至上游厂商,促进上游厂商技术水平的提高。

通用照明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室内主要包括家庭住宅、办公楼、商店、工厂等;户外产品的要求也在不断升级,个性化、特殊需求不断涌现,这些都将推动通用照明市场的发展。

2020年,新冠疫情对社会与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挑战与机遇并存。照明行业线下传统零售终端的销售受到较大冲击,同时电商渗透率加速提升,传统渠道的转型升级成为当务之急。疫情之下,消费者前所未有地关注身心健康;而随着宅家时间变长,人们也开始重新审视家的舒适度,人居环境光健康的重要性得以彰显。在此背景下,欧普照明始终坚持“以用户为中心”,关注健康照明,以多样化的渠道触达用户,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70亿元,同比下降4.61%;净利润8.00亿元,同比下降1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61亿元,同比下降1.57%。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公司业绩逐季回暖,2020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40亿元,环比增长23.36%,同比增长5.97%;净利润2.92亿元,环比增长13.23%,同比增长1.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83亿元,环比增长16.06%,同比增长10.85%。2020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随着近年来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其购买力也在不断提升,乡镇消费者更加注重品质和购物体验。2020年公司重点布局乡镇下沉市场,开发超800家水电光超市/专区,通过针对性的产品组合,以及优质的终端环境,提升面向下沉市场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乡镇用户的一站式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下沉市场业务收入和单店产出持续提升。

公司重视对新流量渠道的开发。2020年公司开拓超千家家装公司,并和全国及区域性头部整装公司展开合作,逐步将灯具类产品植入到家装公司标准套系,为后续深化合作奠定基础;积极探索存量焕新市场,用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与专业数字化营销工具,满足存量市场消费者的细分需求;持续拓展与设计师的合作,通过设计师推广会及设计大赛等活动,进一步培育专业设计师群体对欧普的品牌理解,扩大公司在设计师领域的影响力。

在多渠道引流的基础上,为了提高客户进店体验,公司开设了多门面向照明顾问的培训课程,加强终端门店的获客、营客、固客能力,进一步提升了门店流量转化率及客户满意度。

围绕消费者的多元生活照明场景,公司在重庆、成都、贵阳等地,对终端零售门店进行重装、改装,通过店内丰富的照明场景呈现,重塑家居灯光美学,并让消费者产生沉浸式购物体验。在此基础上,公司持续迭代优化门店陈列布局和商品组合,并配套一系列的营销活动,进行开业后的聚客和宣传,实现了重装前后同店客单值及单店产出的大幅提升,为后续场景化零售终端的复制和推广,形成了良好的样板示范作用。

公司电商业务致力于打造一站式多品类智能硬装生态圈。一方面,通过规模化生产,发挥功能性产品的极致性价比优势;同时,以有限风格化产品丰富产品组合,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另外,为缔造消费者梦想的智慧家,公司不断丰富智能化产品品类,提高智能化渗透率,优化智能产品体验。公司通过打通智控系统与第三方平台的直连,实现了智能产品的一键配网、一键连接,极大地提高了用户使用的便捷度。报告期内,公司线上智能化产品销售占比快速提升,部分品类智能产品销售占比超过50%。

公司在精耕重点平台的同时,积极布局新平台,主动探索学习新营销模式,培育和挖掘新的增长机会。报告期内,公司新平台业务均实现了快速增长。

公司商照业务在下半年以来快速恢复增长,尤其在精装地产照明、工业照明、市政照明等领域表现亮眼。

随着近几年国内精装地产的快速发展及地产公司战略集采模式的推广应用,促进了上游优质合作商的进一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在精装地产领域的技术、产品优势及行业头部品牌的影响力,不断拓展合作客户与合作范围,以照明带动浴霸、电工、智能消防照明等品类的发展。同时,公司与多个头部地产公司达成全品类战略合作,实现了精装地产业务的高速增长,彰显了公司在该领域的强大竞争力,及业务的可扩展性。

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大在市政照明领域的投入,并将业务拓展至地铁照明、机场照明、道路照明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成都地铁9号线号线等项目的实施;并于京、津、沪、苏等地落地多个基于5G技术的路灯控制项目,实现智能灯控超过30万个点,为城市智能管理和绿色节能发展助力。

工业的转型升级为工业照明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也对照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具效率的照明解决方案,更人性化的健康光环境、更便捷的智能照明控制等等。报告期内,公司新合作的客户杜尔涂装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系全球涂装行业领头羊,提供面向汽车制造工业的涂装技术与设备。公司结合客户汽车面漆工艺产线对照明的特殊需求,定制开发了专业光谱及智能照明解决方案,打造明暗配合的斑马照明效果,助力客户更好地实现对汽车面漆工艺的管控。

此外,公司不断培育在智能消防照明、教育照明等细分领域的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参加了包括广州消防展、上海消防展等在内的一系列行业展会,并参编了《消防应急照明控制系统设计及安装图集》,积极推动消防应急照明发展,为消防照明事业贡献力量。

一方面,公司坚持全球化自主品牌战略,不断探索开发适用于不同地区的业务模式。在印度等重点市场,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和运营,有序完善本地化供应链,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重点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公司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运用专业的照明经验,结合当地的资源环境,建设性地输出了多项标杆项目,其中坦桑尼亚、埃塞尔比亚等地的太阳能路灯项目,有效解决了离网地区的照明问题,项目成功经验的积累,为未来承接更多“一带一路”项目奠定了基础。在欧洲市场,公司不断迭代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凭借系统的便捷性及易安装性,快速打入当地商用照明环境。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多个大型标杆项目,如奥地利维也纳会展中心智能照明项目。

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合作联盟,共同抵御宏观环境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联手东鹏、四季沐歌、老板电器和好莱客,成立“冠军品牌国际合作联盟”,旨在渠道共享、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多维度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优质家居一站式解决方案;同时与华为及其他11家合作伙伴,共同发起HMS(Huawei Mobile Services,华为移动终端服务套件)出海生态联盟,本次合作有利于促进公司在更好地契合本地化需求的基础上,推进欧普智能家居的海外进程。

2020年产品与解决方案中心完成组织的搭建及产品开发流程的优化,并逐步实现IPD(集成产品开发)变革的平稳导入和落地。IPD是基于市场和客户需求驱动的产品规划和开发管理体系,其核心是由来自市场产品管理、研发、制造供应链、采购、财务等部门的人员,所组成的跨部门团队共同管理整个产品规划和开发过程,使产品开发对准客户需求,加快市场响应速度,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可生产性和可服务性。

通过IPD的导入和逐步推行,报告期内,产品解决方案中心共实现10项主流程的打造和优化,打通了产品定义到上市推广的端到端环节,实现产品平均开发时间缩短15%以上;同时,通过自动化产线覆盖比例的提升,以及产品的平台化开发,实现了基础类照明产品的大幅降本。

公司自主研发的数字电源系统通过对驱动电源与控制盒的接口进行数字化定义,实现电源与各类调光控制模块(WIFI、蓝牙等)的可适配性,大大简化了灯具的开发和应用端的配置组合。同时,数字电源系统集成了NFC(近距离无线通讯)技术,实现自定义整灯场景和调光方式、离线查询整灯信息等需求,为智能照明的推广和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在智能照明领域,公司不断迭代创新。针对家居用户,推出轻智能和全屋智能解决方案,为用户带来便捷丰富的智能体验;针对教育、办公、零售等细分行业,公司围绕不同场景的照明需求,提供差异化的智能照明解决方案。

公司打造的智能控制系统,可通过智能传感器、智能灯具、智能面板、智能网关、智能窗帘等设备,实现移动感应、日光感应、远程控制、语音控制、空调控制等功能,同时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管理、监控与运维、数据分析等多维度服务,满足其对于空间智能化、场景多样化、安装调试简易化的综合需求,快捷便利地为用户打造舒适健康的智能光环境。

公司积极跟踪5G相关技术标准的演进,结合NB-IOT在大容量、低带宽下的技术优势,与智慧城市中的场景相结合,开发了整套的道路照明智能解决方案,最大程度地实现了按需照明、资产管理、单灯状态自动巡检等功能,并实现了智能灯控平台在线%,故障报警准确率大于99%,技术和运维能力领先于行业。

公司始终重视标准化管理工作,不断梳理技术标准化工作制度和流程,并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分领域、分行业探讨标准化工作推动方案,现已成立诸如道路照明、移动单品、教室照明和商用照明技术标准化工作组,并已在各自领域均有建树。凭借公司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行业影响力,依托相关标准化委员会及行业团队,欧普照明主导和参与了多项行业内重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的制修订,其中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室内空间照明设计应用标准》、《智慧城市 智能多功能杆系统总体要求》、《汽车工业用房 LED照明设计标准》等,涉及照明产品的安全、性能、测试方法、设计应用等方面,彰显行业影响力。

2020年,公司在推进智能化建设的同时,更加关注工艺的创新,及制造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报告期内,取得以下成果:

为深入贯彻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支持响应广东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战略,2020年公司在电工墙开产品上,攻克表面处理从油性漆到环保水性漆喷涂工艺,在行业内率先推出“表面喷涂(双涂)水性漆墙开产品”上市。水性漆是一种环保健康的涂料,其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远小于油性漆,对环境损害小,同时也有效减少了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公司持续推进精益改善,践行车间线体设计和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并进行低成本自动化开发和精益CELL线导入,同时进行MES数字化管理系统的探索,不断提升工厂精益化、自动化和数字化水平。通过改善周的形式,持续推进“爆款打造和VAVE价值工程”、“产线标准化”等工具方法论的导入,就产品成本、线体标准化、效率、质量、快速换型、日常管理等进行了专项的改善活动,累计改善线、品牌建设

在2020年上海进博会上,欧普照明以高品质、创意性、定制化的一站式照明解决方案,助力上海城市综合形象馆在世界面前亮出一张耀眼的城市名片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欧普照明品牌在世界范围内的美誉度与认知度。

报告期内,公司与高校合作,开设照明课程,帮助高校学生拓展设计思维和职业道路;同时携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开展“寻星奖”未来空间设计概念大赛,为新锐设计师们提供展示创造性和思想性的平台,进一步树立公司在设计圈的影响力。

公司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今年4月份,公司主动发起“点亮武汉”活动,激发国人共克时艰、共渡难关的豪情,也让更多的人意识到,不可抗力的疫情灾难发生时,每个为之努力和奉献过的个人和企业,都是驱散黑暗的光。同时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推出“点亮万家灯火”活动,借助暖心视频与全民征集活动,与公众进行情感沟通,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共鸣。“点亮”系列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反馈,实现了品牌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共赢,并因此获得时代周报颁发的“2020年度优秀公益项目奖”。

同时,公司在疫情期间积极整合资源,发动各地运营中心,共同为全国多地十余项医疗改建工程无偿提供照明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企业奖”、“2020抗‘疫’民营企业最佳雇主”、“2020中国LED照明灯饰电工行业抗疫公益之星”等抗疫奖项,并获得“2020 年度界面金勋章-年度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奖项,这些奖项的取得,正是社会各界对欧普照明长期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褒奖与肯定。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合并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99,966,913.18元,其中母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658,235,534.90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故本年度母公司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546,945,942.00元。

本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为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主要用途为:贷款、外汇交易、贸易融资、海外投资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具体授信协议的期限,自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21-01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韩宜权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相关职务,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披露的公告2021-00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司董事会现聘任李湘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李湘林先生毕业于湖南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2005年7月-2006年5月担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6月-2021年1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孟加拉华为财务负责人、新加坡华为财务负责人、华为德国代表处财务负责人、华为东南亚地区部运营商业务部财务负责人。李湘林先生在全面财务管理、内控管理、投资收购管理以及财务组织能力建设等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曾主导华为在境外20亿美元债券发行以及海外公司成功收购。

李湘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鉴于公司原董事齐晓明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现拟增补马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增补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苏锡嘉、黄钰昌、马志伟;其中苏锡嘉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公司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衍生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期权、互换等产品或以上产品的组合;外汇交易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指数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国际业务发展和外汇收支预测,本年度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银行办理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外汇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外汇交易业务,授权期间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作为总决策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外汇交易业务,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风险把控。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交易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出现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计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外汇交易操作由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4、公司选择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经营需要,2021年度拟向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7.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如签署担保协议等),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负责,具体担保协议的期限,自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三年。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在授权有效期内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孙/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孙/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5、经营范围: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子控制系统、电器开关及其配件的研发及技术转让、生产、销售;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计算机工具软件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开发、设计和生产金属墙体、PVC复合板材、金属天花板、吊顶龙骨;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134,102.35万元,总负债为52,879.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43%;营业收入为174,812.70万元,净利润为4,587.9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2,076.72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设计、销售: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器开关、家用电器、插座、浴霸、集成吊顶,插头、电线、电缆;照明线路系统设计;计算机工具软件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71,083.14万元,总负债为28,317.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84%;营业收入为74,527.37万元,净利润为6,794.5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7,360.29万元。

5、经营范围: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器开关的研发、设计、销售、安装服务(限上门);照明线路系统设计,照明行业技术研发,城市及道路照明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63,760.19万元,总负债为32,416.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84%;营业收入为326,370.40万元,净利润为2,810.9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2,416.89万元。

5、经营范围:研发、销售、安装:智能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照明器具、电器开关、家用电器、卫浴洁具、家具、电子产品及其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承接:室内装饰设计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建设工程;照明技术开发;研发、设计:照明线路系统;自有物业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30,224.71万元,总负债为453.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0%;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46.1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53.11万元。

6、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47,784.36万元,总负债为33,346.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79%;营业收入为12,800.33万元,净利润为4,268.7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27,861.3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3,346.83万元。

5、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12,364.48万元,总负债为25,093.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2.95%;营业收入为25,503.09万元,净利润为586.2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093.75万元。

4、经营范围:销售、进出口、代理销售光源、照明灯具、照明产品等;提供与照明产品相关的技术及售后服务

6、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6,294.35万元,总负债为3,441.35万元,资产负债率54.67%;营业收入为6,865.61万元,净利润为-1,511.2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81.75万元。

6、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310.23万元,总负债为1,981.72万元,资产负债率638.80%;营业收入为321.56万元,净利润为-195.4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81.72万元。

6、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245.24万元,总负债为8.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1%;营业收入为149.10万元,净利润为6.5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35万元。

6、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7,452.96万元,总负债为6,014.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70%;营业收入为12,302.55万元,净利润为1,255.3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014.25万元。

5、股权比例: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恺云(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许斌持股5%。

6、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照明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器设备的生产(限分支机构),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器设备的研发、销售、安装,节能管理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8,985.12万元,总负债为7,996,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00%;营业收入为4,681.89万元,净利润为-717.2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038.38万元。

6、经营范围:照明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城市及道路照明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从事新能源照明系统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工业设计及灯具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7,717.61万元,总负债为7,507.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7.28%;营业收入为8,136.67万元,净利润为773.3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507.44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担保事项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担保事项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负责,具体担保协议的期限,自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三年。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进行授权,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30亿元,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

2、此次关于2021年度总担保额度的授权,系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此次担保事项。此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41亿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34%,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业务发展需要,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沣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融租赁”)开展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过去12个月与沣融租赁发生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25,141.25万元,应付账款保理融资业务71,541.60万元,保理利息及手续费共计1,540.30万元;公司与沣融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1,706.60万元。

为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拟与沣融租赁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应付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及其他融资租赁业务。

沣融租赁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签署上述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过去12个月与沣融租赁发生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25,141.25万元,应付账款保理融资业务71,541.60万元,保理利息及手续费共计1,540.30万元;公司与沣融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1,706.60万元。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沣融租赁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天壹创富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8、关联关系:沣融租赁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沣融租赁系公司的关联方。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